繼去年組織“游艇自由日”活動后,上海海事局再次給上海游艇航行“松綁”。今年,上海海事局將試行“游艇臨時移動報備制”和“游艇12個月定期簽證制度”。此舉有助于打破游艇在上海航行不便的瓶頸,促進上海游艇經(jīng)濟發(fā)展。 長期以來,上海有關部門對游艇航行采取了比較嚴格的管理措施,游艇必須取得合法證書后才能出航。這給游艇在上海的自由航行帶來了很大的限制,不利于上海游艇經(jīng)濟發(fā)展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今年,上海海事局將試行“游艇臨時移動報備制”,對于未取得證書的游艇航行的報批獲證采取比較靈活的管理措施。今后,游艇在取得法定證書之前,符合規(guī)定的游艇業(yè)主只要在自身游艇滿足安全技術狀況、防污染管理、試駕人員資質(zhì)等相關要求的前提下,就可以向上海海事局提出航行申請,通過海事部門現(xiàn)場安全核驗后,3個工作日即可取得“游艇臨時移動證明”,可在海事部門規(guī)定的時間和區(qū)域內(nèi)臨時航行一次。 同時,上海海事局將試行“游艇12個月定期簽證制度”。在上海海事局備案的游艇,可以在該局申請辦理12個月的定期簽證,由此獲得12個月的航行有效期,有效期間每次出航不必再申辦開動手續(xù)。新實行的游艇12個月定期簽證制度,將為游艇業(yè)主提供極大的便利。今年2月,該項制度已經(jīng)在上海海事局黃浦分局試點推行。 上海海事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目前,與“游艇臨時移動報備制”和“游艇12個月定期簽證制度”相配合,上?晒┯瓮Ш叫械乃虼笾孪薅ㄔ诒R浦大橋至南浦大橋一段的黃浦江水域,臨時航行的游艇在時間上必須錯開黃浦江通航高峰期,必須讓行其他船、保證公共交通和黃浦江正常運輸,游艇航行速度也將受到限制。 |